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2)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局党委要求,我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从XX年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结束,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23日—11月5日)
结合学校党员实际,召开支委会,传达局党委会议精神,研究制定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布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评议阶段(四评)(11月6日-11月15日)
1.党员自评。党员个人要在全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生活、思想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进行自我评议。
2.党员互评。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评议内容,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相互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参加评格。由党小组长负责把《党 员 民主评议表》、互评结果一并交党支部。
3.群众测评。由党支部召开非党群众大会,讲明情况和要求,发放《党员民主评议群众测评表》,由群众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
4.党支部评议。由支委会根据党小组意见和群众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党员作出公正的定格意见。
(三)公示阶段(XX年年11月25日)
张榜公示评议结果和“优秀党员”的名单,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和材料归档阶段(11月26日-11月28日)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写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及时做好党员民主评议表的填写上报工作和整理归档工作,妥善保管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