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造价服务合同
甲方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其建设工程的造价,提高资金效益,兹委托乙方编制工程( 预)算造价,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编制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编制项目情况
1、编制工程项目名称:
2、编制工程建设规模:
3、工程送编规模:约XXm2;实际结算的建筑面积待编制工作完成后 日内进行校对。
二、委托基本建设工程( 预)算编制的目的、范围和形式
1、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2、范围:土建、钢筋分析、水电安装;
3、工程造价编制计价办法:定额计价办法(按工程所在地2006定额)。
三、编制要求
1、计量、计价及抽筋应提供工程量计算过程表(电子表格),计算过程中的部位、轴位应注明清楚;
2、单项工程量造价误差不能超出 %;
3、编制工期:XX日历天,自协议签订次日计起。
(即从XX年XX月XX日开始, XX年XX月XX日完成交付)
四、甲、乙双方责任
㈠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收齐并完善与工程项目( 预)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甲方有权了解编制过程的有关情况及配合提供相应有关主材价格;
3、甲方应按委托工程(预)算编制的目的和范围正确使用受托方出具的编制报告,对由于使用该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