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公司办公楼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单位办公楼。
物业范围:主楼五层,配楼六层,锅炉房,配电房,中央空调机房,车棚,水泵房。(平面图为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为附件二)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主楼 平方米,配楼 平方米, 餐厅 平方米,锅炉房 平方米,
配电房 平方米,中央空调机房 平方米, 车棚 平方米,水泵房 平方米。
合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XX公司,XX公司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内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公共卫生间。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高低压配电,共用照明,天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五条 建筑物占地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
第六条公司办公楼内各房间的邮件,报刊收发工作。
第七条 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由甲方提供垃圾堆放点,乙方负责垃圾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各种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管理与维护公共区域的绿化。
第十三条 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与使用人进行协商定价,并按照双方约定提供有偿服务。
第十四条 对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2006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格证。如乙方交接之前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联系相关设施设备厂家及时进行维修。
(2)负责返修。
(3)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平面图,单件建筑,结构,设备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竣工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甲方保证文件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免费提供管理用房和提供秩序管理员宿舍;
7,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负责协助乙方做好一切外部事务的处理与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选聘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甲方审核并由甲方组织施工;日常维修养护费用从物业费中支出;
5,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签订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7,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并报于甲方审核;
8,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出具财务收支一览表,年度末向甲方出具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乙方除支付正常物业管理内部约定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含各类行政事业收费);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按甲乙双方同意的考核标准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见相关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合同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
2,前期管理启动费 元,在本合同签订 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4,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日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十九条 乙方同意对楼内入驻企业不收取机动车停车费,但同时乙方不承担机动车停放车辆的看护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退。
第二十四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项20%的违约金。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共9页,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九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06年 月 日 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