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发言

营养改善计划会议发言(2)

时间:2013-04-08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营养改善计划会议发言(2)
经营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健全相关准入制度,并切实抓好后续监管措施,确保其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持续、稳定达标,绝不允许不具备相关资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从事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和原辅材料供应业务。三是严控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要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保证各种食品能够溯源。要加强食品加工环节的管理,严格按流程操作,落实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凉菜面点专间加工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四是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监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频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从今年起,市局将对学校食堂的原料及加工食品进行专项评价性抽检,同时各县区局要充分发挥已配快检设备的作用,年内要对辖区内从事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10个品种的快检,发现问题,及时送到相关机构正式检测。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顶格处理,绝不手软,确保“营养餐计划”食品安全。从5月份起,市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的各个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进行不打招呼的突然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各县区局今年目标考核,对查出的问题,将直接处理到位。

    三、完善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随着气温的升高,又进入学校食物安全事件高发的季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2012年2月10日,教育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4月13日国家教育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精神,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用水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水发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采购、贮存、使用各类添加剂,严禁各类学校向学生加工出售剩饭剩菜,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也将在今年全面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要达到C级以上标准,就餐人数较多的要达到B级以上标准,量化分级情况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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