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11)
第四十二条 甲方有权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加盟店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服务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会计资料、纳税记录。
第四十四条 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律师),对乙方的服务记录、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复制和审查。
第四十五条 如果甲方通过对乙方审查发现乙方递交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营业报告:
(一)是准确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二) 不是准确的,则由乙方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第三节 广告和促销
第四十六条 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甲方推出与乙方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之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四十七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为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口 由甲方承担。
口 由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口 由甲方、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第四十九条 如需乙方承担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乙方有权对该成本费用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分担的促销费用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第五十条 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内张贴统一形象的海报及宣传品。
第五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授权区域内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四节 培训与指导
第五十二条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组织开业培训,乙方应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开业培训,掌握特许授权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共 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三条 充分考虑到乙方的经济负担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的两面性,甲方可适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再培训,以巩固乙方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加盟店餐饮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再培训由乙方决定。再培训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乙方参加再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