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合同书(3)
6.1.2 乙方责任:
按第3.2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略)。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__________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账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他银行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