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2)

时间:2013-01-10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2)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已付、到付〕的提货单 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份;

(3)原产地证明书 份;

(4)装箱单 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份;

(6)CIF条件下的 〔保险单、保险凭证〕 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 %。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 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新疆贸促会联络处)、国家工商会、……。〕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发〕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个人先进事迹范文]   [入党资料专题]   [情况说明范文]   [党员工作计划专题]
上一篇:进出口贸易合同
下一篇:简单贸易合同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fw/my/14516.html
本文标题:国际贸易合同条款(2)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