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证明范文
发票拒收证明怎么写
证明
某某公司:
由于我公司的公司名称和地址更改为:某某,所以由贵公司开出的发票号为:某某某,金额为:多少, 因与新的信息不符,所以无法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请贵公司收回,并请贵公司按照我公司的新名称和地址重开-增-值-税-发-票。特此证明!谢谢!
某某公司
(加盖公章)
某年某月某日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的企业,需要提供电子文档及一份纸质;手工填报的企业,需要提供纸质一式两份)。(二)对应的蓝字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拒收证明
××××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09××××,发票号码为002×××××,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误填写为“×××”,正确的货物(劳务)名称应为“×××”。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份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重庆XXX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X(最好写大写)份,发票代码为XXXXXX(发票左上角),发票号码为:XXXXXX(发票右上角),金额为XXXXX元,税额为XXXXX元,价税合计为XXXX元。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我公司的开票资料误填为:~~~~~正确的XXX应为:~~~ 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故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重庆XXXX有限公司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