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电脑广告词
苹果新近推出的MacBook Pro 笔记本电脑,在香港官网上(http://store.apple.com/hk-zh)
用Flash技术做了三屏广告,尽管产品堪称上佳,但广告词却屏屏出现瑕疵,令人扼腕叹息:
第一屏为:
MacBook Pro
配备Retina显示器
绚丽套目的Retina显示器、全快闪架构、
难以置信的轻、薄设计,
开创手提电脑的全新视野。
此屏广告词中的“绚丽套目”中的“套”,应该是“夺”,汉语中有“绚丽夺目”的成语,却没有“绚丽套目”的成语,致误大体是因为使用繁体字“奪”与“套”相近造成的。这属于文字书写的错误。
第二屏为:
MacBook Air
配备最新Intel处理器和图像处理及,
更快速快闪储存,带来史上最出色的
终极日常手提电脑。
此屏中“图像处理及”后面的逗号应去掉,属于多余。如果非得用逗号,该逗号应该直接放在“图像处理”后,“及”移至下一行之首。这属于语法中标点符号的错误。
标点错误或不当在苹果的香港官网上还不止一例。又如在http://www.apple.com/hk/macbook-pro/网页上,有这样的广告词:
轻、薄、强劲。
纤毫之间,隐藏澎湃威力。
“轻、薄、强劲”中间全用顿号不合适。这个并列结构不是一个层次,应分为两个层次:
轻//薄/强劲
第一层是“轻”“薄”和“强劲”组成并列结构,第二层是“轻”和“薄”组成并列结构。所以后面的顿号应改为逗号,以区分层次:
轻、薄,强劲。
第三屏为:
MacBook Pro
现今最快的流动处理器,超快全新图像处理。
强大能力由你发挥。
此屏中“最快的”中的“的”属多余,从前后两句看,“最快的流动处理器”和“超快全新图像处理”,属于对称结构,为定中短语,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可省略助词“的”,既不影响语义理解,读起来音节感更紧凑。去掉“的”后,变成“最快流动处理器,超快全新图像处理”两句连起来读,语感更爽快。这是属于修辞上的语误。
此外,还有一些不当的极端用词,比如http://www.apple.com/hk/macbook-pro/features/网页下方有:
新一代NVIDIA图像处理
幕前表现,完美无瑕。
用“完美无瑕”来表达,有点言过其实了。任何产品可以接近完美无瑕,但实际上是做不多的。中国广告法规上是禁止使用这一类表达产品质量或功能的极端词语的,从这一点上看,苹果广告在中国做此类中文广告,已经属于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