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总结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4)

时间:2013-03-1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4)

    二是宣传模式陈旧。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模式化,方式陈旧,宣传形式局限于传统的召开报告会、刊发事迹材料等,借助现代传播手段少。宣传内容整理方面缺乏人情味,事迹宣传只突出好的一面,容易造成片面感,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物的完整形象,给受众“高大全”印象,产生“审美疲劳”,减小了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高大全”的形象给普通干警制造了一个几乎无法达到的目标,使典型失去了学习和借鉴的现实意义,很难发挥典型宣传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管理爱护不够。选树的一些政法综治典型立不住、叫不响、推不开,昙花一现,红火一时。在典型的管理上放任自流,在典型选树宣传过程中,热热闹闹,轰轰烈烈。过后不管不问,疏于日常的教育管理,使政法典型不能做到巩固提高,更上一层楼。有的典型自我约束不够,主管部门又没有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导致典型被荣誉冲昏了头脑,止步不前,甚至日渐褪色。其次是在对政法典型的要求过高,有绝对化的倾向,没有从人性化的角度去对待典型,只要求他们奉献,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关心不够,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四是机制有待健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涉及面广、关联性大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多警种密切配合,在典型的发现、培养、调查、采访、宣传、学习、管理、提高等多个环节中共同做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政法机关把典型宣传作为政工部门一家之事,没有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政法综治典型工作中,重树立、轻培训、轻提高,重宣传、轻爱护、轻管理。发现典型、确定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路径与措施

    随着时代发展,形势变化,对政法典型宣传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和改进政法综治典型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鼓动、宣传教育的功效,应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经常分析形势,注重研究上级部署意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对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实宣传工作队伍,加大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典型宣传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有了成绩和经验及时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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