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总结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5)

时间:2013-03-1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5)
总结,出现偏差,及时纠正,确保典型宣传工作的示范性和高标准。同时,要完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典型宣传工作的奖优罚劣措施,搞好典型宣传工作的督导与评比,把是否做好政法典型宣传工作作为政法综治部门队伍建设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是树立正确理念。首先是要围绕中心,树立辩证思维。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根本上是为政法综治工作服务,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因此,在安排部署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前,要了解全局的中心工作,掌握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从促进工作的需求出发,用辩证思维选择典型,使典型与当前的形势与环境相协调,联系实际审视和打造典型。其次是要实事求是,体现时代精神。政法综治典型的说服力、感染力,取决于典型本身的真实事迹和先进思想,取决于他们平凡工作中体现出的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本质内涵。宣传政法综治典型不能使典型脱离实际,必须坚持过细的工作态度,忠于典型事实,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拔高,在平凡中体现不凡,为群众所公认、所接受,这样的典型才能经受住检验,过得硬、站得稳、叫得响。再次是要客观审视,树立人性视角。典型是立体的,是人不是神,具有常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愁。在选拔树立政法典型工作中,要有平常心,不能求全责备,百般挑剔,把典型看作至高无上、完美无缺,而要客观审视,公正看待。决不能把典型理想化,对待典型应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尊重理解,使政法综治典型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快乐成长,并发挥作用。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创新和丰富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方式,对于提高典型宣传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中,要注重常规方式与新颖手段相结合,根据不同典型的定位,组织不同媒体,针对不同受众,开展互联网、手机短信、座谈讨论、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要探索引入文艺宣传形式,开辟与各级文学、文艺类作品生产部门联系渠道,争取以选拔树立的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为原型,创作生产文化文艺精品,力争把政法典型通过文学、文艺类作品推广出去,增强典型宣传的吸引力。要注重策划宣传有份量的重大政法综治典型,有选择地在一个时期推选一到两个典型,集中力量策划,反复宣传推广。动员各种媒体,从不同侧面和角度进行宣传,以质取胜,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做好追踪宣传报道,及时发现政法综治典型的新动态、新事迹,推出后续报道,对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提供最新资讯,增进对典型的近距离了解,延续和加强典型的影响力。要注重抓好上层次宣传,巩固向党委宣传部的推荐渠道,拓宽与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联系渠道,积极向国家级媒体投稿,攻大报、上大台,提高政法综治典型的影响力。要建立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效果监测、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宣传思路和方式。如与公众互动交流,倾听民声民意,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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