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计划

2012街道消防工作计划(2)

时间:2013-02-21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2012街道消防工作计划(2)

    (五)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根据区府的工作要求以及《对湖街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综[2010]202号)文件精神,继续组织实施街道本级并督促各社区完成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六)落实火灾隐患长效管理机制

    1、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三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等有针对性的消防专项整治,“三合一”场所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三合一”整治率达100%。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各社区要认真开展棚户区、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摸底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因擅自分隔造成仅设置单楼梯及单出口的企业、单位等火灾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

    3、督促所辖单位、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合格,不得施工,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七)加强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1、加强社区消防组织、灭火力量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社区要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一个社区要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不得少于5人),定期开展志愿者消防队伍消防灭火演练。

    2、根据区府的工作要求今年街道所有社区按照规范要求要完成在辖区居民区内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配置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配备标准为2000户以下不少于2个,2000户至4000户的不少于3个,超过4000户的不少于4个。

    3、加强社区消防水源的监管

    街道各社区对辖区内供水干线上的消防栓设置要设立台帐。要配合区消防部门经常开展检查,严禁发生圈占、填埋、毁坏消防栓的情况,确保辖区供水干线上的消防栓在应急时能启动使用。

    4、深入推进街道各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创建活动,街道及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确定消防管理人员。

    5、街道将协调、联合相关单位对社区内部固定消防设施进行清查和维护,确保完好率达80%以上。

    (八)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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