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股权转让合同(2)
四、交付时间与凭证:
本协议签字后,被授让人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所出资金交与授让人。授让人在收到资金后应给被授让人出具收据,收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规定时间内,被授让人未将所出资金交与授让人的,本协议自动失效。
五、附则:
1、本协议签属后,所有股东(包括原始股东与新加入股东)应召开股东大会,就转让之事及各自权利义务进行讨论,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2 / 5
2、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 份,所有股东各执一份,会所管理档案存档一份。
4、各被授让人应将授让人出具的收据作为附件一粘贴于自己保存的转让协议中,并复印一份亲笔签字后粘贴于存档协议中。协议无收据无效。
5、本协议自所有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原始股东签字(授让人)并加盖右手食指指印:
新股东签字(被授让人)并加盖右手食指指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