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塔吊机械转让合同(2)

时间:2013-05-05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塔吊机械转让合同(2)
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账号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经出卖人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一律无效,若有改动,改动处必须有出卖人盖章方可生效。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高作合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章丘市锦工机械有限公司

账号:

邮政编码:250203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受理人: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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