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案

高三历史教案:东汉的统治(2)

时间:2013-07-1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高三历史教案:东汉的统治(2)

东汉的外戚与宦官专权

外成与宦官专机是东汉中后期政治的一大特点,它是东汉字制皇权加强和东汉政治腐败的产物。东汉是豪强地主势力膨胀时期,外戚本身是豪强地主的代表。宦官专权则是皇权的寄生物或畸形演化。而且其出现又与皇帝年幼有关。所以外戚与宦官的斗争,实质是皇权和豪强地主斗争的反映。无论是外戚还是宦官,他们一旦得势,便党同伐异,诛灭异己,互相残杀。外戚与宦官集团,都是极端腐朽的政治代表;特别是宦官,他们成长于深宫,心态畸变,一旦获得干政机会,则为害尤剧。他们的专权,造成了东汉政治的极端腐朽和黑暗。

光武中兴

刘秀 更始三年(25)夏,在鄗县南千秋亭五城陌(今河北柏乡内)即皇帝位。改元建武,改鄗为高邑,次年定都洛阳,建立东汉政权。之后4年,指挥军队镇压赤眉等农民起义军,削平各地割据势力。在位期间,以“柔道”治天下,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发展社会生产,缓和西汉末年以来的社会危机。建武二年至十四年(公元26~38)颁布6道释放奴婢诏令,规定战争期间被卖为奴婢者免为庶人,未释放的官私奴婢必须有基本的人身保障。建武十一年,连下三次诏令,规定杀奴婢者不得减罪;炙灼奴婢者依法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为庶人;废除奴婢射伤人处极刑的法律。恢复西汉较轻的田税制,实行三十税一。遣散地方军队,废除更役制度,组织军队屯垦。简政减吏,裁并400多县。放免刑徒为庶民,用于边郡屯田。建武十五年,下令度田、检查户口,加强封建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对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的尚书之权,全国政务经尚书台总揽于皇帝,在地方上废除掌握军队的都尉。种种措施,使东汉初年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恢复、人口增长的局面,因此刘秀统治时期,史称“光武中兴”。

  [财务工作计划专题]   [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诗词专题]   [中国大学排名]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iaoan/lishijiaoan/64350.html
本文标题:高三历史教案:东汉的统治(2)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