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案

高中法制教育教案(2)

时间:2013-07-30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高中法制教育教案(2)
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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