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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3)

时间:2013-05-14 17:15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联考考试安排

时间:2012年2月11日 地点:各地指定考点

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

注: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联考考生可参加全部联考科目考试,但我校只认可以上科目的成绩。

有关复试通知另发。

    (4)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学生复试成绩,综合考生报名条件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于3月份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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