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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江学院录取分数线(3)

时间:2013-05-16 15:23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8、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9、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进行录取。

    10、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1、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5、我校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一年级上学期末,新生可根据一学期的学习情况,自主申请调整专业。

    六、选择性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2、投档分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我院填报志愿的要求,选测等级本科要求CC(含)以上。

    4、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的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对我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职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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