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农学院招生简章(4)

农学院招生简章(4)

时间:2013-05-29 17:45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度天津农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au.edu.cn

E-mail: 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80


上一篇:英语培训招生简章


下一篇:英语补习班招生简章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50678.html

本文标题:农学院招生简章(4)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