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种发生在义务教育领域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有一部分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造成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有些地方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尤其是“有编不补”造成的。虽然教育部多次下发通知,严禁中小学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但是,代课教师工资低廉、吃苦耐劳、聘任手续简单的“优点”,仍让许多地方有令不行。
在义务教育经费得到财政保证的今天,从某种程度上讲,允许代课教师的存在是不合规范的,从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来看,也是不合时宜的,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已成既定目标,教师群体的均衡发展无疑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清退代课教师,其基本的期望是今后教师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走上教师岗位的,而且他们每一个人的权益都会得到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的保护,这事关教师队伍的建设,更是为了我国教育事业得到正规的、系统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清退代课教师是刚性需求。
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
“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并不是否认他们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劳动,也不是简单地让所有代课人员都回家。”吕玉刚的这一解释,让人们感到了温情。
的确,面对代课教师这一为社会做出贡献,得到社会肯定的群体,清退就是简单让他们离校回家,于情于理都让人难以接受,吕玉刚说:“对在岗代课人员要通过多种途径妥善解决,其中最关键的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
吕玉刚表示,首先是要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规范中小学的用人行为,保证合格教师的补充需求。显然,此举是要将“代课人员”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当前水平,防止雪球越滚越大,从而有利于代课教师问题的标本兼治。
对现在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吕玉刚提出要按照“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把妥善解决在岗代课人员问题与建立完善教师正常补充机制结合起来。
首先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
其次,对那些被辞退的代课人员,则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并随着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可以说,“择优招聘、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给这项刚性政策予以了有情执行的空间,但是能否有情执行,有情执行的程度如何,正如吕玉刚所强调的“关键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毕竟,想要“择优录取”教师,一定要经过人事部门增加编制这一关;想要“辞退补偿”,得要由地方财政进行支付,需要纳入年度预算;想要“纳入社保”,则要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规划。显然,代课教师的清退和安置,需要在政府统筹下,由教育、人事、财政、社保等多个部门共同“有情”执行,而要保证合情合理,还需要国家层面出台配套政策,省级政府制定统一的择优政策和补偿标准,并给予贫困县经费支持,如此才能体现公平,才能保证代课教师有序退出。
值得期待的是,有情执行在一些地方得到了推行,广西、重庆、广东、甘肃的兰州都在积极解决代课人员问题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广东两年内省财政拿出20.7亿元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主要采取分批考试、免费培训、招聘和转岗结合等多种方式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根据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不同情况分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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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3年湖南代课教师新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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