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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6-27 11:49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叶子   点击:次  


    专业介绍

    本科专业

    侦查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化底蕴,熟知法律,了解犯罪基本规律,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和各项侦查技能,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犯罪情报学、侦查讯问学、反恐对策等。

    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治安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涉外警务,以及在边防、消防、警卫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治安学基础理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社区警务、涉外警务、消防管理学、警卫学、道路交通管理等。

    刑事科学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从事刑事科技理论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医学、刑事化验、视听资料检验、现场勘验等。

    专科专业

    侦查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要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47门,其中,必修课35门,选修、讲座课12门。

   治安管理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45门,其中,必修课32门,选修、讲座课1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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