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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考加分(2)

时间:2013-07-17 10:07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丫丫   点击:次  

湖 南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可以加15分;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20分

宁 夏 “山区”的回族考生,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教师子女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山 西 5月12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包括高考加分等详细规定。其中2类考生可加5分,8类考生可加10分,3类考生可加20分

四 川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 分,其他院校加50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

陕 西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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