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4)

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4)

时间:2014-04-22 22:32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县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基础养老金标准:广西给60岁以上城镇居民发放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当前标准为每月55元,今后国家还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可以安排资金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负担,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按月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年度政府照给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城镇居民养老待遇计发办法与新农保养老待遇计发办法相同,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滚存积累资金总额除以139。养老金终身按月领取,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上一篇:泉州住房公积金问题:个体户可缴公积金


下一篇:2014年深圳企业退休人员涨养老金新消息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99625.html

本文标题: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4)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