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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章程(2)

时间:2013-12-26 10:40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2.学习经历参考

除核心科目、选修科目的要求外,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即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

(二)投档与录取

2014年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考生所报读的学校,招生高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8月上旬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高校,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进行补录。

四、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学费标准

学校采取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5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

六、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2012年10月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教育部与重庆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香港免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奖助学金。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八、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招办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招生网址: http://zs.swupl.edu.cn

招办邮箱: xsczsb@swupl.edu. cn

招生监察邮箱:zsjc@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集美楼三楼

邮编:401120

九、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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