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特长、个人申请报告、选择专业大类意向等。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
3.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申请表,个人申请报告,在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其中上海考生须提供已考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材料(单独作为一页材料,中学盖章证明)。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四、选拔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1、条件2和条件3的考生,免去基础文化测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
2)由中学校长推荐的“直推优秀生”(目前仅在上海市设立),经所在中学选拔并公示及我校审核后,可免去基础文化测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
3)符合其他条件者须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基础文化测试包括“数学+物理”或“数学+化学”。其中,报考理工化学类专业的考生选择“数学+化学”,报考理工物理类专业的考生选择“数学+物理”,报考文商大类专业的考生可选择“数学+化学”或“数学+物理”。根据考生的基础文化测试结果,选拔部分考生进入综合面试。
2.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具体如下:
1)对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和基础文化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别以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总分。
2)符合申请条件1、条件2和条件3的考生,以及中学校长推荐的“直推优秀生”,依据其综合面试成绩来确定。
3.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录取优惠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另有规定,则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为我校在当地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且属于在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公示的专业大类内。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统一安排专业。(4)符合申请条件1、条件2和条件3的入选考生,以及中学校长推荐的“直推优秀生”入选考生,按照综合面试情况事先预确定专业大类内的专业。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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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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