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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时间:2013-12-26 10:49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1.网上报名: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10日。

2.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1月1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查询初审结果、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2014年1月23日~2月10日。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77元)(免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不需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4.基础文化测试:测试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周六)。我校在全国设立6个考点(我校徐汇校区、辽宁沈阳、山东青岛、河南郑州、湖南长沙和四川成都,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下载时公布地点为准),其中上海、浙江和江苏的考生在我校徐汇校区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其它省市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考点。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内容。

5.基础文化测试结果查询及综合面试安排:另行公告。届时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综合面试地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6.综合面试后结果查询:另行公告。七、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

校招生监督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监督小组。

八、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若中学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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