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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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管理专业

文化事业包括传媒产业、影视产业、出版与版权产业、演艺娱乐产业、文化用品、文化设施及艺术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以及新兴的网络产业、动漫产业、创意设计产业等经营性产业,同时还包括服务性的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重点工程,扩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面。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

培养目标

  1. 培养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富有创新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沂蒙精神特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文化事业管理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了解我国文化宣传与管理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掌握文化事业管理和决策的基本技能,如文化市场营销、品牌运作与管理、文化项目策划与管理、文化创意与媒介策划等。

学制与学分

  1. 学制3年;1712学时,132学分

主干课程

  1. 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社会调查方法、秘书学概论、公共关系学、文化传播学、文化产业概论、文化资源学、文化市场营销、文化经纪管理与实务、文化政策法规。

就业方向

  1. 政府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文化事业管理部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企事业单位(公司文化部门、文化贸易与投资、文化经纪、艺术品市场等);城镇文化事业管理、社区文化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部门;影视产业、音像制作、动漫与数字产业服务以及大型商场酒店、庆典公司等单位从事文化项目策划、宣传等。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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