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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时间:2015-04-14 14:57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息网发布的《关于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得知,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进行。

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1、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2、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其中,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有关要求和说明

1、认真做好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2、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及现场确认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指静脉采集、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15年教师资格”(各地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3、凡需征订《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的考生,请与赵老师联系,电话:0471-3261102 13015102548。

4、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3年、2014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5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3年以前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5、2015年考试仍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对考生进行入场身份验证,各盟市要认真做好考点的遴选与相关考试设备的调试维护,做好对监考员及各类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收到实效。

6、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点需准备能上网的计算机,为《准考证》丢失考生补打《准考证》。

7、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根据本盟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等规定做好2015年的各项考务工作。

8、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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