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 > 教师 > 2015年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2015年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时间:2015-04-14 14:59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2015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2015年上半年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申请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参加中学教育学和中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参加小学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5年2月2日至2月6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市州教育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2015年考务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2013年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湘教发〔2013〕4号)执行。

2015年,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4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4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上一篇:2015年山西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下一篇:2015年河北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kaoshi/jiaoshizhaopin/135990.html

本文标题:2015年湖南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