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 > 校园资讯 > 2013年四川大学招生简章(2)

2013年四川大学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5-22 15:48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2)面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在四川大学举行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资格认定: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全面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测试结果,考核测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结果将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2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加10分。

    2、考核测试结果“合格”者,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当地本一批次省控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加5分。

    部分省份实行新课改(如江苏省等),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不包括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考生于该批次填报上述专业无效;考生电子档案一旦于该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满足上述录取原则,则考生无法参加医学类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五、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候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上一篇:2013年同济大学招生简章


下一篇:2013年清华大学招生简章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xiaoyuan/xiaoyuanrewen/49416.html

本文标题:2013年四川大学招生简章(2)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