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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大学招生简章(5)

时间:2013-05-22 15:5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第五条 划线公示

学校根据自主选拔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结合自主选拔招生计划分别确定第一、二类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重大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中学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重庆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合格考生。

第六条 录取要求

1.优录原则

第一类 “学科潜质生”

(1)优秀等级者(合格人数的10%左右):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专业满足前两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所报专业与面试模块相关专业吻合,招生计划少和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录取人数受限);

(2)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上20分(总分非750分的,按比例折算),专业服从调剂方可录取(我校提档线与当地一本线分差未达到20分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方可录取)。

我校参考自主选拔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和自主选拔预留专业计划合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平行志愿省份以模拟投档线为准)的考生,满足其前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顺序按照先选与面试模块相关专业吻合的专业,再考虑其他专业。招生计划少和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录取人数受限)。

第二类“学科特长生”

优秀等级者(合格人数的20%以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专业满足与学科特长相关的前两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所报专业与学科特长相关专业吻合,招生计划少和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录取人数受限)。

合格等级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参考学科特长、专业志愿,结合自主选拔成绩、高考成绩和预留计划安排到与学科特长相关的专业。

备注:第一类和第二类合格考生中获得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报考资格者:优秀等级: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合格等级:其高考成绩须高出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20分及以上。高考成绩未达到要求者:参照录取原则安排到其它专业。

2.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凡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合格考生,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补填高考信息要求

第一、二类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均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按照“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址: http://zhaosheng.cqu.edu.cn/】网站上公布的通知要求,登陆“重庆大学特殊类型考试报名系统”补填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高考信息,过时未报者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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