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现场确认后,请妥善保管《江南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准考证》,遗失不补。
四、选拔程序
1、2013年1月底材料初审。由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及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2、2013年3月上旬测试。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测试,测试时间2小时,测试内容包括人文、逻辑、实践等,主要考查学生平时对知识的积累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详细情况可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通过笔试成绩确定B类资格考生,A类资格考生在B类资格考生中通过面试产生,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B类资格考生中通过笔试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3、2013年3月底名单公示。学校将最终入选考生名单及等级(A类或B类)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中学、高校、省级招办须分别在相应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4、2013年4月寄发资格证。公示日满无异议后,学校将寄发《江南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证》;
5、2013年7月填报、反馈高考志愿。入选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一志愿填报江南大学,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江南大学;考生须在所属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学校2013年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将相关志愿信息传真或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并于2013年7月1日前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志愿信息收到情况,未查询到反馈信息的考生应及时与学校招办联系,逾期不反馈者,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自主选拔录取相关通知与信息。
五、优录办法
1、录取
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江南大学在该省(市、自治区)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7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2、专业安排
A类考生:高考成绩加10分(江苏省考生加7分)安排专业,且至少满足其前2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2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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