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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艺考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5-22 17:05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我校今年在上海、江苏、海南、西藏、江西、青海、湖南7省市自治区无艺术类招生计划

    3.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报名工作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

    三、报名时间、报名手续、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1. 各地报名时间、考试安排以及各考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附表。

    2. 报名时,一律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各考点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全国各考点报名。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本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及科目

    1.考试

    办好报名手续的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所用笔、颜料、画板或画夹(四开)由考生自备。纸张由考场提供。

    2.我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

    素描(含速写)、色彩。素描满分为120分、速写满分30分、色彩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3.专业考试合格证

    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左右的比例数,择优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考生可于三月下旬自行登录我校网址查询考试成绩(www.ncut.edu.cn/招生就业/本科生招生/艺术体育招生),并可在线打印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当地有关规定报考我校(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五、录取

    录取原则: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具体规则为:

    1、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依文理计划总数,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3、专业录取选择(合成)分数优先原则。

    六、政审与体检

    政审与体检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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