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http://grs.pku.edu.cn/zsxx/sszs/zyxwzsjz/)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6日。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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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3年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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