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 > 校园资讯 > 2013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3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5-22 17:56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e。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现场报名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校现场报名。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上一篇: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2013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xiaoyuan/xiaoyuanrewen/49575.html

本文标题:2013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