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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生简章大全(8)

时间:2013-05-23 15:0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九、 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院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5名(民考民)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成都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十、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北京或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2-57031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3969334)

香港考试局 (电话:00852-23280061)

十一、 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十二、 城市设计学院简介

城市设计学院是中央美术学院现有的六个专业学院之一,除办学地点不在家地校区,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培养、毕业要求、学位授予以及医疗待遇等方面均与其它专业学院相同。该学院现设有城市信息设计(含出版设计、媒体设计、商业信息设计、导视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形象设计(含公共艺术、展示空间设计、主题空间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时尚设计(含家居设计、陶瓷产品设计、首饰设计、室内陈设艺术、家居产品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影像设计(含动画、实验电影等专业方向)四个教学学部和城市视觉文化研究中心。学生进校后第一学年统一在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进入各专业学部,第三学年再选择进入各学部专业方向工作室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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