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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大学博士招生简章(3)

时间:2013-05-23 17:22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9.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9项组成。

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八、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专业基础;③专业课(详见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语种及业务课选考者请在报考登记表中相应栏目内注明。

(2)时间:笔试在3月16日、17日进行。

(3)考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2.复试: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届

时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会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事宜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九、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体检

复试时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十一、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复试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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