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无忧教育网

初中作文

一个有趣的梦

时间:2012-12-18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丫丫 字数: 点击:

一个有趣的梦

法官:带被告上庭。(我踉踉跄跄步人冥界一号审判庭。周围,阴冷之气逼人。我,一阵哆嗦。)

法官:肃静!开庭!(检察长上)

检察长:法官大人,由于原告有多种教改会要参加,所以委托了“3十X”先生全权代理

法官:(点点头)请检察长宣布被告被指控之罪。

检察长:(脾院了我一眼)被告被指控犯有偷着,禁书罪、毁约罪、浪费罪、诽谤罪、包庇罪……项罪名。

我:有没有搞错?我自问平日只看和素质教育有关之图书。从未签下不平等条约……(一声榔头响)

法官:被告若再大声喧哗,将被扣留48小时,此案亦隔期再审。

检察长:法官大人,我请求准许原告代理人“3+X”先生出庭。(法官点头)(“3+X”先生上)

“3十X”: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所说一切纯属事实。下面我将分别论述被告各项罪名。“偷看禁书罪”:被告不止一次阅读十恶不赦之人韩寒的《三重门》《零下一度》等造反之书。还……

我:冤枉啊!现在强调全面发展,我之所为,乃是有助于全面发展啊!

“3 +X”:反对。被告的浪费罪更加不可原谅。一天24小时,被告平均每天睡觉8小时32分57秒,吃饭1小时25分13秒,娱乐1小时15分。另外,被告11年来签下大小条约n张,均保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目前仍得的是不尴不尬的分数,应以毁约罪论处。(法官不住地点头)

我:我的妈呀,小结,总结,形式而已。

“3 + X”:(继续咄咄逼人)被告考试作弊、抄袭作业共40次,构成侵权罪;对他人作弊视而不见n次,构成包庇罪;对课文、老师妄加评论83次,构成诽谤罪……

法官:被告,你有何话说?

我:(头晕目眩,大腿发麻,小腿抽筋,四肢无力,血压暴涨,神志不清,说不出话来)

法官:本庭宣布,被告各项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缓期5个月执行。缓刑地点:高二,中国。

检察长:将被告带回阳间,打人高二。

尾声

闹钟响了,我昏昏沉沉地醒了,该起床了。想起审判庭里的一幕幕,原来是个梦。梦?不会是真的吧?

 

  [说明作文专题]   [写事作文专题]   [想象作文专题]   [元旦作文专题]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zw/cz/8005.html
本文标题:一个有趣的梦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