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条例(2)
(1982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第二部分:正文。条例的正文有序言、主体和附则三个大层次组成。
第一个大层次,序言。序言又称为总则。它是条例的开端部分。在每大层次中主要叙述本条例的原因、意义、目的、依据、对象、任务和要求等,序言一般占一章、章下再分条。
第二个大层次,主体。条例的重要内容就写在这一大层次中。根据内容的多少,再把它分为若干章,章下再分条,有时条下再分项。
第三个大层次,附则。它是主体部分的补充和说明。主要写条例的实施日期、适用对象、具体实施办法的制订、解释以及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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