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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作文

“欲”与“施”

时间:2013-03-09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丫丫 字数: 点击:

“欲”与“施”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是在奴隶制度与封建制度的过渡时期。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孔子的这一理论的确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己所不欲”当然“勿施于人”,这是自然的道理。

    然而,再看当今时代。

    片断:一人好猫狗,将宠物艳于怀中,并将其一同带入公车入座。这一举动透到满车怨言。有人问:“己所欲,是否应该施于人呢?难道纯属个人的爱好也需要‘奋众’予以‘公认’并‘公守’呜?”

    个人的爱好的确是私生活中的一部分,旁人不得干预。可是,“己之欲”独自偷着乐那也罢了,何必硬要招摇过市,唯恐天下不能与君共“乐”呢?须知:“己之欲”,并非人人所欲;己之宠物,非人人所宠。硬施于人,并非施“恩”,在很多场合中,却是施“谑”或施“虐”,这就难怪众人不领君情,群起而攻之了!

    人们常说,好东西要一起分享。有艳宠物上车者似乎大有片士、女士风度,脚裸可谓“海童”:独乐之,何不众乐乐?于是,这类人似乎试田普及“己所欲”,把会众场合办成“宠物爱心学校”。但,在“一厢情愿”之前,起码该征求一下被施人的意见吧,连基本的礼貌都不懂,又何谈“博爱脚怀”呢?

    穿袄洗澡,隔软搔痒,尽管表现形式五花八门,但其本质是一致的: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无论是“欲”或“不欲”,不于是“施”或“不施”,都不能说没有干沙他人生活。也许并非故意,但却在无意中,“己之欲”像一支拈来之“衡”,已不偏不移地射在了他人旁上。“欲”并非丘比特之衡,不是人人都能“一见钟情”。即便如此,爱神之衡也不能乱射,红娘之线也不可瞎系;如果不等新娘说:“我愿意”,鱿双双拐手步入教堂,那天下色不大乱钱!

    所幸的是:凡此现象还并未连成重大后果。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欲”与“施”的关系,那枕像:“己所欲,不允许别人也欲”一样,和“强翁”也鱿没什么两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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