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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作文

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2)

时间:2013-05-28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丫丫 字数: 点击:

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2)
广场,到伽利略为证实日心说,而被终考囚禁,从爱迪生在千万次失败中获得上十种发明,爱因斯坦的的发砚,从李时珍暗遇青山,子找救人药,到香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这一切难道都是为自我吗?不,绝衬不是!他们以对科学无比的热爱,换取了科学的发辰;他们以对理想执着的追求,语写了一曲曲人类精神丈明的顺歌。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证实了“唯我主义”不会为人们带来任何有益的东西。

    再让我们看一看另一个“天才”的一生吧!湘京蜂语学院的“才子”冯大兴,就是一个典型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奉者。他为了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为了追求自己的所谓“幸福”,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国家的时产,公然动手杀人触犯别律,最后被处死刑。他的一生不但对人类奄无贡献,而且成了人民、祖国的罪人。他犯罪的根源,不正是他那卑下的信仰—“唯我主义”吗?

    由此看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把人引向罪恶 深渊的犯兼哲学。它绝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幸福,而只会使人堕落。信仰它的.人终将被人民唾弃。因此,我们应以集体主义代替“唯我主义”,把自己的幸福与广大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努力做到行为美,心灵美,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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