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5、施工要求: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钢架焊接固定要牢固可靠,固定点要做防水防锈处理,非镀锌件铁件要做防锈和油漆,钢瓦厚度达到0.5mm(840型),轻钢结构骨架出女儿墙20cm,钢瓦出女儿墙30cm,对业主提出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改正并按要求施工。
6、楼顶瓦屋面的拆除以实际用工核算,由甲方付款。
7、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8、工程造价: 元/m2,合计 元。
9、合同施工工期:暂定为2012年 月 日开工,正式施工日期应在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竣工日期:经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的第三天开始,总工作日天数20天内完成,人为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首付 。
2、立柱安装完毕、瓦面完工付 。
3、整体工程结束后,经过业主验收合格付款到95%,5%为质量保证金,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4、甲方根据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款,如逾期有3天内未付,甲方承担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该笔逾期款2.01%的滞纳金及其他由于停工等带来的经济损失,甚至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2、有权对乙方离工工程进行验收。
3、有权协商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居民之间的矛盾。
4、甲方应做好路通、电通、水通,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文明施工。
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