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机关食堂承包合同

时间:2013-04-24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机关食堂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绥棱县党政机关办公中心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绥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物

餐厅(西厢房二楼)面积798.8平方米,餐具、用具(详见餐具、用具清单)由甲、乙双方购买(乙方购买的物品要例清单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承包费、承包期限及结算方式

承包费每年16,000.00元,承包期限六年(自2006年5月7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止),承包期内承包费96,000.00元,此款由甲乙双方用来购买餐具、用具等设备,此款购买物品 产权归甲方所有,此款之外购买物品,由乙方自定,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甲方必须安排党政机关办公中心楼内的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干部每月每日(工作日22天)补贴的1元钱准时存入饭卡,经费确实有困难的部门不能按时存补贴款的,年末县财政在各部门的经费中按现有人数足额扣缴。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全部为自助餐,每人每餐4元,标准由乙方自定(其中主食不少于3样,副食不少于6样),乙方取得自助餐的利润不准超过15%。如有特殊要求,可单独点菜,乙方负责制作,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用餐时间,原则上早6:30—7:3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支付取暖费、水费。

(2)甲方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

(3)乙方不承担上级部门指派的费用,如需要承担,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取乙方的电费,按电表计量,收费标准按办公楼用电的价格标准收取。

(5)承包人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建设。

  [情况说明范文]   [入党资料专题]   [党员工作计划专题]   [个人先进事迹范文]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fw/cb/39723.html
本文标题:机关食堂承包合同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