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食堂承包合同书(3)
七、乙方权限
自主经营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上报法院或中裁机关处理。
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2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适当增加伙食费。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甲方以转帐形式转入乙方账户)。当月对帐应在次月5日前完成,次月的5日至10日(共5天)为甲方支付乙方上月的承包费用。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给乙方,超时一星期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按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帐款超过15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0.3%一天。
乙方其它违约时,甲方需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九、其它
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不发生磨擦,若由此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
外来单位或个人参观食堂必须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主管人员作指导性陪同参观。
非厂方食堂委员会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食堂操作区内随意走动。
承包结束时,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若合同期到期,甲乙双方不在续约,则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十、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建立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互相合作,若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解决。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公章,签字后生效,如需另定附则,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江门市绿洲餐饮用料销售配送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