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xxx
乙方(承包方):
因乙方已经与黄锦跃约定终止《租机协议》(2010年12月13日签订),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右江区汪甸乡六朴村六赖屯林区公路的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费
每公里壹万壹仟元(11000元/公里)整。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视乙方施工进度情况,甲方可预付给乙方燃油、生活费(结算时从承包费中扣出)。
2、扣出预付款项后,其余承包费于施工全部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20天内结算付清。
3、乙方根据《租机协议》所领取的右江区汪甸乡六朴村六赖屯林区公路的款项(肆万伍仟元),结算时从承包费中扣出。
三、承包期限:从2011年5月8日起至2011年7月7日止。
四、验收标准路面宽度要求达3.5米实土,4.5米路面,边坡要求70度,200米至300米之间要修会车道一个,弯弓路面适当加宽,解放牌大车能通车。
五、其它约定
1、甲方应定好施工线路;
2、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3、碰到岩石乙方无法施工时,甲方派人及时爆破,以便乙方及时施工;
4、乙方到达施工现场施工的特种设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三证”齐全方能使用;
6、接受甲方监督,不合格处要按要求及时整改。
六、违约责任
1、施工全部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支付承包费,否则,应支付乙方的误工费、生活费等;
2、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承包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百色市泽润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