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厨房承包合同(2)
( 2) 乙方经营食堂期间,应遵循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厂区及宿舍的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妥善维护好甲方设施,如发生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生产区和其它区域.
(3 ) 乙方应严格安照〔上海市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供膳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如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监督机关检验确属乙方原因,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 4) 乙方在食堂餐时,需戴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量,按供餐标准提供服务
(5 ) 乙方在采购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棕油、乱菜、私宰猪肉及过期物品如若发生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 )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合法居住证复印件交甲方保存,
(7 )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公司的情况,应当行保密义务,.
(8 ) 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甲方不负责,乙方在食堂工作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若任何一方随意解除合同都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则合同自然终止,若甲方食堂继续招包,则在同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二、争议的解决:
一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市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xxx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