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外运承包合同(2)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操作,做好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及班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危险源的控制,并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置。
5、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对不可抗拒的伤残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
6、在施工期间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造成的负伤、伤残及死亡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企业所属主管部门,甲方有义务协助抢救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医疗费、生活费、补助费和抚恤金等一切经济费用及损失均由事故责任方承担,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依照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职责:
1、协助乙方做好对施工现场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安全技术的交底教育。
2、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和必要的符合国标、行标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协助编制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权利: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承包项目工期拖延、质量低劣或乙方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甲方责成乙方限期改正,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指挥,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在合同期间,甲方若发现乙方职工有偷盗施工设施材料者,按拿一罚百加倍重罚处理,罚金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构成犯罪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义务:
1、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