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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2)

时间:2013-12-22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森林狼 点击:

  第六章 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2)

《论十大关系》提出的许多重要方针和观点,对于后来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毛泽东说,前几年搞建设主要是照搬外国经验,《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026人,代表全国1073万党员。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朱德、陈云等一百多位代表作了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大会正确地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这些论述,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以后党确定正确路线的基本依据。

大会确定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外交工作的方针。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要从国家的财力物力的实际状况出发,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方针。在管理体制方面,要求适当扩大地方管理权限,并调整一些经济管理体制。大会肯定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即:国家与集体经营、计划生产和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个体经营、自由生产和自由市场作为补充。在政治关系方面,强调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在科学文化建设方面,确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发展科学和文化艺术的指导方针,努力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在对外政策方面,坚持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大会还提出了在全国执政的情况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针,要求更加重视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警惕执政党脱离群众和实际;强调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

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第八届中央委员会,97人当选为中央委员。随后在八届一中全会上,选出14名政治局委员,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由上述6人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八大一次会议制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这次会议对我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并且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八大一次会议后,党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探索:按照大会确定的方针调整若干方面的经济关系和编制1957年经济计划;准备全党整风,正确处理日渐突出的人民内部矛盾。

这期间,自由市场一度活跃,个体工商户有明显增长,其中还出现人们称之为“地下工场”的较大的个体户手工业和手工工场。1956年12月毛泽东提出:地下工厂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只要有市场、有原料,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的这些意见得到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赞同。刘少奇认为“地下工场”对人民有利,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周恩来提出:主流是社会主义,小的给些自由,这样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这些搞活经济的新思路,是八大确认的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的政策的新发展,允许一定限度的私人资本主义经营和发展,使之在国家领导下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主体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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