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总结

人社局妇联工作总结(3)

时间:2013-04-02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人社局妇联工作总结(3)

(三)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劳动保障年检和专项执法监察。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或拖欠女职工劳动报酬、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以女工“四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接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420余人次;调解或仲裁人事劳动争议案件26起,受理劳动监察案件39件,当期结案率都达到了100%,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明确任务,科学规划

(一)完善体制,提高社保服务水平。健全公务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评选教育评价机制,认真做好我县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调研工作,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不断完善人事宏观管理方式方法,开创人力资源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尤其是抓好各类企业中的女职工参保。继续抓好生育保险金的征缴工作,及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扩大参保范围,保障参保干部职工,特别是女性干部职工的权益。

(二)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帮扶力度。一是继续开发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二是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帮助“夫妻双下岗失业、抚养单亲子女家庭、40、50”等特困群体再就业。三是着力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手段,努力把我县劳动力市场建成符合“四化”标准的劳动力市场。四是继续坚持为广大女性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专项援助活动,不断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再就业竞争能力。

(三)强化执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确保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5%以上。同时,加强企业女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预防和纠正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维护好女性劳动者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用人单位在妇女“四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严厉查处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强迫女职工超工作强度、超劳动工时及男女同工不同酬等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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