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发言

教师会议发言(5)

时间:2013-04-0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教师会议发言(5)

    老师们,多年以前,在北京的一次教育研讨会上,专家们曾经讨论过教育作为服务性工作,其服务对象究竟是谁得问题。有位教育专家叫杨东平,他说,教育的服务对象毫无疑问是学生,不是家长,不是任何其他人。这就引出了另外一些问题。对于学校和班主任老师来说,家长的意见应当放在什么位置?

    我觉得,应当放在参考的位置。家长有价值的意见,我们当然要听,要采纳。可是,有些并不属有价值的意见。而且,有时候,我们所提供的服务与家长所要求的并不一致,但我们,作为以教育为专业和宗旨的学校,还是坚持要照自己的意思做下去。例如,前几年家长很希望我们举办奥数班、重点班,压力很大,但我们坚持没有做,也并没有向那些家长做过多的解释;有的家长从国外回来,看到国外的孩子很快乐,根本不用学什么东西,就要求我们也这样做。他们说,只要孩子快乐就行了,学习成绩无所谓。我们听了,也只是沉默而已。另外还有些奇谈怪论说:孩子的学习成绩是他们的隐私,别人不能过问;孩子自由散漫一点无所谓,只要成绩好就行了,等等。对于这些,我觉得,我们没有回答和争论的必要。学校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就行了。

    我们还遇到一些家长,他们把保育的工作看得比教育更加重要,自己用母鸡照顾小鸡的方式养育孩子,并且希望我们也按照她们的方式来做。她们会用“人盯人”的方法对孩子实施跟踪式教育,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班级里样样事情都占便宜,自己的孩子欺负别人了,心里沾沾自喜,做一点表面文章,当感觉自己的孩子受别人欺负时,就不依不饶地要求对方的家长给个说法,甚至还有那种想亲自动手进行报复的倾向。当然,这种现象比较个别,并不是主流。然而,作为学校,必须把社会上种种不良的习气阻挡在校门之外。对于那些偏激的观点、似是而非的观点,我们不可能一个一个地去做思想工作,让他们纠正过来。因此,我们大家都要坚守这样的观点,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学生,一切有利于学生发展和成长的事就去做,一切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发展的事情就不做。我听说有个别家长竟然怂恿自己的孩子无视学校的纪律,公然对抗学校的规定和教师的要求,公然要求自己的孩子获得某些特别的照顾,我觉得,对于这样的家长,如果多次交涉没有改变,我们同样也可以请她走开。

    老师们,我们不能太自卑,我们应当有作为教师的尊严。别人瞧不起我们,我们应当瞧得起自己。我们如果没有应有的尊严,我们怎么去教导学生?自古以来,在我们中华大地上,学生对教师的态度从来都是恭敬、崇拜和爱戴。你从教师那里得到了学业的帮助,得到了无私的关爱,你就应当反哺以爱,这才属于正常的伦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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